用户须知
1、在填写登记单之前,请认真阅读《HNCA电子认证服务协议》、《HNCA电子认证业务规则》和 《半岛CA个人信息保护政策》 ,在本受理单上盖章即视为接受《HNCA电子认证服务协议》的约定。
2、申请单位需提交有效证件的原件电子件,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电子件。
3、本登记单由证书受理单位留存。
4、延期规则:
4.1、过期超过1年的证书,按新办价格进行延期;
4.2、过期不足1年的证书,需要补齐过期费用。按证书到期日向后顺延;
4.3、未过期证书正常延期;
政策咨询电话: 0371-85511621/23/27
5、电子发票开具的单位名称和社会统一信用代码,默认为证书中对应的单位名称和社会统一信用代码。
如需开具完成发票信息,支付时请在在“发票备注”中详细填写发票信息(单位名称、社会统一信用代码、地址、电话、开户行及账号)。
电子发票在三个工作日内发送至经办人手机。
6、最新公告:东方付通关于完善企业会员身份识别工作的公告
技术支持QQ群号:461632622
东方付通热线:400-820-1688
企业郑重声明:本单位在线申请填写资料真实有效,本单位愿意承担由于提供的资料虚假失实,而导致的一切后果。
名称 | 备注 | 下载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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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NCA企业数字证书业务受理单 | 适用于企业用户申请办理证书相关业务 | 30566 |
HNCA电子认证服务协议 | 适用于证书申请、证书延期、证书变更等业务办理 | 32939 |
HNCA个人数字证书业务受理单 | 适用于个人用户申请办理证书相关业务 | 12423 |